3月13日——3月15日,中央财政补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审核和绩效评价审核会议在连云港召开,财政部江苏专员办及省财政厅综合处领导对灌南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该县专项资金拨付及时,准确到位。
2018年,灌南县共获得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8255.55万元,获省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312.25万元。资金自指标文件下达一个月内全部拨付完毕,用于该县2018年棚改地块,极大缓解棚改资金紧张的压力。(江苏省灌南县财政局 曹晓燕)
3月13日——3月15日,中央财政补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审核和绩效评价审核会议在连云港召开,财政部江苏专员办及省财政厅综合处领导对灌南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该县专项资金拨付及时,准确到位。
2018年,灌南县共获得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8255.55万元,获省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312.25万元。资金自指标文件下达一个月内全部拨付完毕,用于该县2018年棚改地块,极大缓解棚改资金紧张的压力。(江苏省灌南县财政局 曹晓燕)